站内搜索:

文传首页

当前位置: 文传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文法学院2017级各专业可接收专业调整人数
2017-10-26 11:44  

2017级各专业可接收专业调整人数

专业

人数

备注

播音主持与艺术

7

广播电视编导

9

社会工作

4

知识产权

4

新闻采编与制作

10

专科

文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安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文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新生辅导员在入学教育中应当向新生讲解学校转专业的政策、程序、数量。新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在入学教育结束后10日内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申请转专业的新生应当符合学校的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第三,学院在10月30日前公示本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人数和程序。

第四,汇总转专业申请后,由辅导员、专业教研室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新生进行谈话,切实了解学生想转专业的真正原因,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因健康原因或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在转专业时要优先予以考虑和安排。在谈话之后,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报给文法学院领导,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专业调整申请。

第五,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人数超出文法学院所公布的数量的,由教研室负责组织考试,按照分数高低,在限额内确定调出学生名单,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后予以公示。

第六,公示期结束后,由新生辅导员协助新生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10月

附:

关于播音与主持艺术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互转的原则

根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特点,结合我校的分数折合及录取原则,现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互转原则如下:

当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同时具有这两个专业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及专业课分数均在该生所在省份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按照转入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分数折合后,其折合成绩不能低于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

上述分数的核准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安阳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安阳工学院学生处

2015年11月2日

关闭窗口

 安阳工学院文法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   邮编:4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