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宣传教育
管理条例
一、学院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要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及时准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并熟悉申请、办理程序和相关要求。
二、学院在全体学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包括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座谈、咨询等活动。全院性的活动每学期组织1-2次,其他形式的、不同范围的宣传活动每学期开展3-4次,为贷款学生开设专题讲座每学期1-2次。将诚信教育贯穿于招生、新生入学、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毕业就业教育的全过程,增加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学院学生会奖助贷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宣传贷款知识,以及在贷款学生中开展普及金融常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熟悉和了解相关金融知识。
四、开展贷款宣传工作三级管理制度。成立由学院领导、专兼辅导员组成的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学生会奖助贷小组和各班奖助贷宣传员组成的三级宣传、管理梯队。全面做好贷款宣传教育工作。
五、鼓励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贷款诚信征文、短剧、知识竞赛等。根据学生参加会议和活动的记录、学习效果、学习成绩评价学生诚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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