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达环境法论坛于10月12-13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行,我校文法学院教师刘志坚副教授受邀参加并在论坛上作题为《环境保护税创制:功能主义和规范主义之辩 —以超标排污行为可税性问题为中心》的学术发言。
刘志坚于2016年9月至2019年6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2019年6月,其博士毕业论文《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研究》作为武汉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被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推荐申报2019年“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2019年8月10日,经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实施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刘志坚的论文《环境法损害担责原则研究》被评为“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奖论文。据悉,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实施委员会将为每位“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奖论文作者颁发9000元人民币奖金。
2019年中达环境法论坛由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实施委员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来自全国环境资源法、能源法等学科100余位学者、专家及师生共聚一堂,围绕“改革开放四十年:环境法的回顾与展望”主题展开深入探讨,开幕式上为2019年度“中达环境法学者”“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中达环境法优秀学位论文奖”和“中达环境法学位论文奖学金”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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