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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12年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2012-12-14 15:31  

 

     

12 14

会议室召开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布置我院评审工作。

12 14 -16

1.学院公示和评议。学院在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业绩材料展示的基础上,进行部门评议,产生学院推荐结果。并将中级推荐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

2.个人准备材料。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打印《评审简表》(由职称管理系统以A3版面生成,每人需提交30份),准备需要提交的个人有关证件和材料。学院审核材料并签字盖章。

12 17 -18

1)申报人员提交个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教师资格证、外语合格证等)。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

2)教务处对申报人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教学成果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签字盖章。审核地点在教务处。

3)科研处对申报人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含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审查和鉴定并签字盖章。审核地点在科研处。

12 19 -20

申报人员提交材料。

1)《评审简表》30份;

2)业绩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

12 21 -23

个人申报材料展示,对异议材料由当事人公开解释,组织甄别澄清。

12 24 -25

召开校评审会。

12 25

公示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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