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17日上午12点前各院将参加选拔考试学生的名单(姓名、学号)按专业、班级报教务处(纸质、电子稿),并交两张考试用二寸彩照。
2、3月17日有关部门审核专升本推荐选拔学生资格。
3、3月18日10点前将操行分报送教务处(各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
4、3月19日选拔考试,考场及监考安排另行通知。
5、3月20日17点前将被推荐名单报教务处(各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3月21日至3月23日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6、3月21日被推荐学生填报《推荐表》(每人准备二寸彩照三张);选择报专业;各学院输入被推荐学生信息并报教务处汇总。
7、3月22日前各学院将考生学年录取审批表、《推荐表》(一式三份)、专升本电子数据,排序后交教务处。
8、3月24日教务处审核、完善整理各项材料。
9、3月26日——3月28日到省教育厅办理考试资格及专业审核手续。
10、根据省招办的时间安排办理被推荐考生报考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一般在4月上旬网上报名)。
11、填报志愿:安排在6月7日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2、考试: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核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7日,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专业综合。
13、在此期间被推荐学生不得擅自离校。
教 务 处 学 生 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