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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禁烧工作的通知
2016-06-03 15:30  

根据安阳市禁烧管理工作办公室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精神,我市已进入夏季,气温不断升高,加上由南至北进入麦收阶段,诱发火灾和因焚烧造成空气污染事件增多,为了保障我校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校区内及我校所属或相关区域禁止一切焚烧垃圾、树叶、树枝、杂草等行为。具体要求如下:

一、禁止焚烧区域

学校校区、学生公寓、青年教师公寓、工程训练中心及德馨园、致中苑家属区。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师生员工,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

2.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负责监督管理校区内的施工单位、营业场所及物业服务等单位的禁烧落实情况。

3.后勤管理处负责及时排查、清理、处理校内各处枯枝落叶、枯草及垃圾等易燃物。

4.学生处负责监督三个学生公寓的禁烧落实情况。

5.保卫处负责加强校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6.工会负责协调德馨园、致中苑业主委员会做好家属院禁烧工作。

7.凡发生焚烧行为的,依据安阳市禁烧处罚规定和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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