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工学院关于
2016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全校2016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结合安阳工学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发布2016年安阳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二)贷款范围
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三)贷款额度
本专业学费和住宿费,但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生活费填0元。
(四)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6年11月14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5年制(限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请各学院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五)贷款信息录入
9月8日(含当日)前,各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6-2017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
9月27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或者“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贷款学生数据。新生填申贷理由(字数60字左右)。
9月27日至29日审核助学贷款信息,审核时间见(附件3),望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严格审核程序。
10月13日前各学院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向全院系学生公告3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如果学院没有按要求公示,在数据审核环节时将取消其贷款资格。
(六)合同签订、审核与贷款发放
10月28日至11月3日各学院根据开行最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各学院应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内容包括:(1)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捺印、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
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二、工作要求
(一)贷款条件和程序
已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重复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流程请参考《安阳工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和安阳工学院资助中心网站上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流程”。
(二)提交申请材料
1.首次贷款所需材料。首次贷款需要出示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提交材料《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表上需加盖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学生本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续贷所需材料。续贷需要出示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材料为《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家庭联系电话必须是固定电话,如果家里无固定电话需填写亲戚邻居的固定电话并注明,同时填写家长手机号。
2.家庭住址填写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地址一致,并要求详细到门牌号。
3.因为大一新生对贷款系统不熟悉,新生电子信息录入由辅导员指导完成。另外,到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的学生贷款材料必须先由院系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否则不予审核。
4.关于审核上学期老生贷款名单的问题。各学院如果发现本学院学生上学期申请助学贷款,在期末考试出现违纪等行为,请立即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其本年度贷款资格。
三、其他问题
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的录入。为让借款学生熟悉学生在校服务系统,原则上,所有学生都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各学院在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时,尽量留存学生QQ号、电子邮箱等常用固定联系方式,避免学生毕业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国家开发银行呼叫热线95593为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的常见问题服务,如密码遗忘、还款流程、贷款申请、支付宝常见问题等等。
附件:1.安阳工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2.国家开发银行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国家 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导出)
3.贷款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学 生 工 作 部
学 生 工 作 处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
安阳工学院学生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程序流程图
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 |
学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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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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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 |
省/市 (市) 县/区 乡/镇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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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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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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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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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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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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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省/市 (市) 县/区 乡/镇 (邮编: ) |
就学信息 |
高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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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硕士研究生 □大学本科 □大学专科 |
入学年份 |
(4位年份) |
学制 |
年制 |
申贷信息 |
是否首次贷款 |
□是 □否 |
本次申贷学年 |
至 学年 |
本次申贷金额 |
元,其中学住费 元 |
本次申贷期限 |
年 |
申贷原因 |
□因病致困 □因灾致困 □劳动力少,无稳定收入 □其它(填写) |
签字 |
申请人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实。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
资格审查情况 |
资格审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查意见: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
申请人是我院系就读学生,表内所填资料属实,特此证明。同意该学生申请贷款。 院系领导签字: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意见: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签字: (校资助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
1.申请人应如实、详尽填写本表。高校应对本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组织公示。 2.申请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且身份证名与学生档案名保持一致。家庭信息居住地址栏填写时,需要细致到门牌号码。 3.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审查。具体的资格审查单位请以各省(市、区)政策为准。本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由一个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签订《借款合同》后,请申请人予以妥善保管。 5.贷款审批、资金划付及贷款偿还等情况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 6.学生有关借款信息将全部纳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同时,开发银行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债务的权利。 7.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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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级新生贷款审核材料时间安排
学院 |
审核时间 |
机械工程学院 |
9月27日上午8点 |
艺术设计学院 |
9月27日下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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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
9月27日上午10点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9月27日下午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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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9月27日下午4点 |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9月28日上午8点 |
文法学院 |
9月28日上午10点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9月28日下午3点 |
外国语学院 |
9月28日下午4点 |
飞行学院 |
9月28日下午5点 |
国际教育学院 |
9月28日下午5点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9月29日上午8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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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9月29日上午9点 |
注意事项:
1.审核材料时负责贷款老师必须到场,否者不予审核
2.资格审查单位不能盖章的,同意其国庆后补上,也可以由贫困三级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替代。资格审查单位必须有村委会或居委的电话。
3.审核时电子信息与纸质材料同时进行。
4.新生学生证因为没有办下,所以可以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特别强调新生填写审批表错误较多,各学院一定要审核无误再上报。
6.电子信息中家庭住址一定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家庭住址必须详细到门牌号。
7.电子邮箱必须是QQ邮箱。
8.申请表中学生不签字,不盖学院章的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