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2023级各专业可接收专业调整人数予以公示,申请转专业的接收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17:30。
附:
关于播音与主持艺术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互转的原则
根据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特点,结合我校的分数折合及录取原则,现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互转原则如下:
当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同时具有这两个专业的专业统考成绩,文化及专业课分数均在该生所在省份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按照转入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分数折合后,其折合成绩不能低于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
上述分数的核准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