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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69号通知: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9-12-19 15:33  

一、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反映教学质量、检查学习效果的主要手段。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和考风,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高度认识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

各教学单位及全体教师要把严肃考风考纪工作作为我校培养优良学风、考风、校风的大事来抓,通过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从严治考,确保我校此次期末考试公正、公平,全面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全校的考试工作,为全校考风考纪工作责任部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工作,为所在单位考风考纪工作直接责任人。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我校关于考试的各项规定,尤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指导,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使全体学生在了解我校学籍管理、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和考试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自律,充分认识到考试的重要性,做到拒绝考试作弊,反对考试作弊,要在全校形成一种“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氛围,弘扬正气,打击歪风,使每个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

3.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对薄弱环节逐一排查,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老师认真学习《监考人员守则》、《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考试环节管理规范等材料,制定合理的考场巡视安排,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守则,对在监考过程中漏岗或不能有效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教师,要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各级考试巡视工作组要在考试期间对各个考场进行巡查。

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学生考前教育,教务处将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作弊、违纪行为材料及时汇总并转交学生处,学生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处理。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标语、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严谨、诚信、严肃考风考纪的舆论氛围。

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安排

1.请各学院编排好本学院《期末专业课考试监考安排表》、《期末公修课考试监考安排表》、《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安排》(要特别注意重修学生的考试安排、年级与年级之间考试时间安排),于12月27日之前将纸质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邢成龙老师处。要求各部门院长(主任)签字并盖章,格式参照附件2、附件3、附件4(期末公修课考试时间见附件1)

2.请各院(部)于12月27日前检查各课程试题试卷库是否完善、是否更新、是否符合要求;

3.按照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所有手续请于12月27日前办理完毕;

4.按照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整理试卷,做好试卷的规范管理及保管工作;

5.课程考试考查结束后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及输入成绩,本学期输入完毕,并对学生及时开放查询;

6.各院(部)考前要组织学生认真打扫教室卫生,提前打开承担考试的教室;要在教室黑板上书写有关诚信考试的标语;

7.各院(部)要在考试区域明显处悬挂关于考试的标语,营造出良好、严肃的考试氛围。

8.校广播电台要在期末考试期间定期播放考场守则、监考守则等有关考试的内容。

三、注意事项

各院(部)要按时报送考试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全校考试的正常安排;严格规范考试各环节,对违反监考规定(如未按时监考等)的教师按照《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对应处理;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巡考工作、严肃考试监考工作,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处理,坚决杜绝包庇学生、隐瞒违纪不报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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